一、竞赛时间:10月18日
二、竞赛地点:田径场
三、承办单位:体育工作部、院团委、各二级学院
四、参赛单位: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队
五、竞赛项目:有氧健身操、啦啦操、健美操
六、参赛方法:
1.运动员资格: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。
2.报名人数:每队报领队1名、教练1名、运动员8——10名(男女不限)。
3.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带好学生证备查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该队名次,赛后发现的追回奖品并批评。
七、竞赛方法:
1.比赛场地:12M*12M
2.比赛音乐:音乐自制,比赛前一天mp3供大会统一播放,并注明二级学院代表队名称。
3.比赛时间:2分至2分30
4.健身操规定:
(1)、以操化为主,表演形式要求新颖、活泼、欢快、健美;动作规范、整齐、协调、具有活力,队形变化不少于6次,集体配合或交流不少于2次。
(2)、音乐节奏为:每10秒24——28拍.
(3)、服装要统一,美观、大方、必须穿运动鞋,不可穿皮鞋,体操鞋和舞蹈鞋,不允许戴裝饰品或帽子风格操除外)不可做违例动作,如:各种滚翻倒立手翻、桥等。
(3)、成套动作中动作与动作之间连接应合理、流畅,集体停顿不超过8拍。
八、 报名方法:各队统一要求填写报名表,于10月9日前报体育工作部王静芳老师处(电话:86335188)。报名单位请务必填写清楚队员姓名,并加盖单位公章,报名后不得更改。
九、 奖励办法:取前六名进行奖励。
十、 其它说明: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必须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体育工作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