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办单位:
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委
二、承办单位:
常州轻院学生足球协会
三、参加单位:
常州轻院各系学生代表队
四、比赛的时间和地点:
时间:2013年10月28日
地点:常州轻院足球场
五、报名条件和办法:
(一)凡我院在籍大一学生,身体健康者,均可到所在系报名参赛。
(二)运动员在参赛期间必须携带学生证,以备资格审核。
(三)由各系报一队,每队报运动员12名,领队、教练各一名。
(四) 以系为单位填写报名表,并于2013年10月23日前交于12模具333王佳民
(电话: 15251921336)。逾期不报者作弃权论处。
六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个阶段分两小组单循环赛。小组赛前两名进入第二个阶段,进行交叉赛决出前4名,小组第三名进行比赛决出5、6名。
(二)比赛为7人制,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,上下半场各为30分钟,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
(三)比赛中每场每队可替换3名队员,队员一经替换出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比赛
(四)比赛一方如在比赛开始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到场,则以弃权论处,判对方3∶0获胜
(五)队员被出示一张红牌或者累计两张黄牌,即自然停赛一场,不带入下一阶段。
(六)决定名次办法
1.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
2.如果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按相互间的积分、净胜球、总进球数决定名次;如仍相等,则以抽签决定名次
(七)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最新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七、奖励办法:
比赛决赛阶段取前六名予以奖励,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、体育精神文明奖各一名。
八、其他说明:
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必须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组提交书面申请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、体育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