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积极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7〕7号)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,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增强学生体质;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,倡导学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经研究决定,在全院开展学生早锻炼活动。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,特制定《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早锻炼实施办法》(试行)。
一、学生早锻炼由体育部组织实施,学工处和各系协助配合。体育部值班老师负责每天的带操和刷卡(体质健康卡)考勤工作,学工处、各系值班人员对学生跑操进行督促管理。
二、所有住宿学生均参加早锻炼,并按时刷卡考勤。因病不能长期早锻炼的学生,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以书面方式向系辅导员作出申请,经系领导批准后,报院体育部登记备案;走读生以及在外实习、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不参加早锻炼。
三、体育部每周在公布栏内公布缺勤名单,如有问题请记好出现问题的日期、时间可于次周到体育部更正,过期不予更改。
四、凡无故缺勤者按其缺勤次数与奖学金、操行等级、体育成绩挂钩。奖学金:缺勤四次(或四次以上)不得获奖学金;操行等级:缺勤四次(或四次以上)操行等级为不及格;体育成绩:一次扣3分、二次扣5分、三次扣10分、四次(或四次以上)不予评定体育成绩直接重修。班主任和班长、体育委员应督促本班学生积极参加早锻炼,班级出勤率与班级考核、班主任考核挂钩。
五、凡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参加早锻炼者,作旷课论处。缺勤2次按旷课1学时计,并按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处理。(旷课6-12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;旷课13-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旷课25-36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;旷课37-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旷课超过50学时者予以退学处理)
六、学生早锻炼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6:40—7:20。各系以班级为单位,整队由学院东门跑出,北门进入。刷卡地点为北门。
七、本《实施办法》自2012-2013学年第2学期正式实行。
八、未尽事宜,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。
2012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