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赛日期、地点
2012年4月18日起在文体中心进行。具体比赛天数根据所报代表队决定。
二、比赛项目——混和团体
三、参加方法
1、 团体赛:以部门工会为参赛单位,每个单位只能报一个队参加,队员人数10名(男5名、女5名),参赛人数8名,比赛过程每队至少有一名中层干部。
2、报名时间:4月11日之前将参赛运动员名单交至院工会体育委员季华(联系电话13641509198、邮箱jh224920@126.com。)
4月11日15:20在工会办公室(图文信息楼1204)召开领队会议进行抽签。
四、运动员资格
1、身体健康。
2、必须是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会员。
五、竞赛办法
1、混和团体比赛采用五盘制比赛,分别是混双、男双、女双、男单、女单(比赛次序另定);所有运动员都不得兼项,比赛用球拍自备。
2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个阶段分两小组单循环赛,第二阶段小组赛前1,2名进行交叉赛决出1-4名,小组第三、四名决出5-8名。
六、比赛奖励:参赛队伍都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七、裁判员
1、裁判长:钱北军
2、仲裁: 张涛、宗仁英、钱北军
3、裁判员由体育部老师承担
八、补充规定
1、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出版的羽毛球竞赛规则,采用每球得分,三局两胜制,每局先到15分为胜。先赢三盘为胜方。
2、团体赛出场名单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交裁判员,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,判弃权方为0:3告负。
3、 由于比赛进度不一,需要调场时,请各队给予支持、合作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十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工会、体育部
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、体育部
2012年3月14日